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对被保险人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符合通常惯例20且医学必须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100%
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按6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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